# ICL-Bench 患者感知采集问卷 v0.4

日期：2026-10-27。**原创研究问卷草案，未经信度、效度或临床诊断验证。** 不复制或声称替代任何已有临床量表。本地界面只是记录工具，不是经过亮度标定的刺激器。

## 给参与者的说明

本次记录希望了解：在指定照明条件下，您实际看到的光圈、光晕或其他光学现象是什么样。没有预设的“正确形状”，也不要求一定看到光圈。您可以选择没有、看不清或不确定。请按本次观察作答；过去一周的问题另行标注。您可以暂停或不回答。

研究人员应事先取得研究同意，使用去标识代号，不在本表填写姓名、联系方式、身份证号或完整病历。研究光源强度和适应程序由负责团队确定并记录，不要求参与者自行进行强光测试。

## A. 研究人员填写：每次记录的观察条件

| 编号 | 字段/问题 | 记录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A01 | 参与者代号、访视代号、条件代号、重复序号 | 代号；同一人的双眼和所有随访使用同一 patient_id |
| A02 | 数据来源 | 研究记录 / 合成演示；未确认不能进入评分 |
| A03 | 已记录参与研究的同意 | 是 / 否；本复选框不替代正式同意程序 |
| A04 | 观察眼 | 右眼OD / 左眼OS / 双眼OU；条件内保持一致 |
| A05 | 距手术天数 | 整数或未知，不收集手术具体日期 |
| A06 | 本次记录方式 | 标准外部光源观察后记录 / 日常回忆 / 屏幕匹配 |
| A07 | 光源协议与版本 | protocol_id；具体光源几何、光谱和测量文件由研究方保管 |
| A08 | 源位置、距离、角尺寸、亮度 | 度、mm、cd/m²；分别记录未知，不能用环境lux替代源亮度 |
| A09 | 环境照度、适应时间 | lux、分钟；记录实际测量/实际执行值，不填默认估计 |
| A10 | 标注界面几何 | 实测200 CSS px标尺长度mm、眼到屏幕距离mm、窗口尺寸及像素比 |
| A11 | 研究光源几何及光度是否独立核对 | 两个独立的研究人员确认；不是网页自动校准 |
| A12 | 瞳孔、眼部结构、晶体信息 | 可附独立 optical_state_id；未知保持未知，不凭主诉反推 |

已测屏幕标尺只支持**几何**校准，不自动验证亮度、显示gamma或患者感知角度。改变屏幕、缩放、窗口或观察距离后重新核对。屏幕匹配保留二次成像标记，不能因填了标尺而升级为标准光源参考。

即使在外部光源观察后描画，屏幕反馈、记忆和二次成像仍可能影响报告。应固定记录图形亮度与观察/记录间隔，并在先导研究中用独立方法检查描画偏差；本界面尚未完成这项验证。

## B. 本次观察：先自由描述，再结构化

先问 B00，再显示分类，减少研究者对形状的暗示。患者界面不展示模型结果或参考圆环，画布初始只有低亮度灯芯标记和坐标。

| 编号 | 原创问题 | 回答 |
|---|---|---|
| B00 | “请先用自己的话描述，刚才光源周围您看到了什么？没有也可以直接说没有。” | 可选自由文本；不要记录身份信息 |
| B01 | “这次是否看到光圈、光晕或其他光源周围现象？” | 有 / 没有 / 不确定，未选择不能当作没有 |
| B02 | “哪些形态比较接近？可以多选，也可以都不符合。” | 完整环 / 弧段或断环 / 宽光晕 / 放射光芒 / 重影 / 不规则 / 其他；B01无则跳过 |
| B03 | “请在记录图上标出位置和形状；一个光源有多层也可以分别画。” | 圆环、椭圆、弧段或自由轮廓；可多光源、多特征 |
| B04 | “您标出的形态明显程度如何？” | 0–10：0完全不明显，10非常明显；这是主观等级，不是物理光强 |
| B05 | “这次观察让您感到多困扰？” | 0–10：0不困扰，10极度困扰；与B04分开 |
| B06 | “哪些方向更亮？如果没有把握可以不填。” | 每个特征的8方向相对等级；未知保留null，不自动设成均匀 |
| B07 | “您对本次位置和形状记录有多大把握？” | 0–100，未知可留空；自信不是客观可靠性权重 |
| B08 | “有颜色感受吗？” | 无明显颜色 / 有颜色 / 不确定；可选自由说明，不推断光谱 |
| B09 | “图形是否超出记录范围？能否确定属于哪一盏灯？” | 范围裁切/源归因不确定各自标记；不补画未见部分 |

圆/椭圆宽度定义为**患者报告的可见环带宽度**，不是自动当成光学径向强度FWHM。自由轮廓可以不填一个虚假的圆心。没有现象时 features=[]，不能导出默认圆；不确定也不是缺失或零。

## C. 过去7天：生活体验，独立于本次光场

| 编号 | 问题 | 回答 |
|---|---|---|
| C01 | “过去7天，在遇到夜间光源时，这类现象出现多频繁？” | 从不 / 很少 / 有时 / 经常 / 每次 / 没有相关暴露 / 不确定 |
| C02 | “过去7天，它对您夜间活动的影响有多大？” | 0–10或不适用；0无影响，10严重影响，不要求参与者驾驶 |
| C03 | “与上次记录相比，您觉得有何变化？” | 减轻 / 接近 / 加重 / 首次记录 / 不确定；只作纵向辅助资料 |

C类不能当成当前PSF的光强标签；B05/C02不混入光圈几何准确率。

## D. 重复与复核

同一条件建议3次独立记录，开发评分最低2次。清空前次形状后再记录，避免照抄；前后顺序可随机化，所有模型名称保持隐藏。重复间出现变化应保留，不强求一致。研究人员核对记录条件、范围裁切、光源归因、校准是否变化及缺失字段。

完成记录前，参与者/研究员逐个确认绘制的形态。未确认的默认宽度、弧长或方向不能当作最终测量。确认记录仍只是报告，不构成临床检查结论。

## 建议的患者观察条件

| 条件 | 操作 | 控制/记录要点 |
|---|---|---|
| P01 | 中央视场单个标准光源 | 主参考条件；记录源角尺寸、亮度和环境 |
| P02 | 同角尺寸下改变源亮度 | 亮度变化独立于源尺寸；不假设主观几何必然不变 |
| P03 | 世界光源固定，改变凝视方向 | 记录世界、注视及相对灯芯三个坐标；无需移动晶体 |
| P04 | 两光源不同角分离 | 分别标源归因与重叠；难以归因可标不确定 |
| P05 | 改变有限光源角尺寸 | 预先规定保持亮度或总入射能量中的哪一个，不能混淆 |
| P06 | 不同环境照明后重复同一光源 | 同时记录适应状态和实测瞳孔；这是联合条件，不能归因于瞳孔单一因素 |
| P07 | 首尾重复P01 | 检查记录波动和时间效应，不能当作独立患者增加样本量 |

不通过改变手术光学区、用药或其他临床操作制造患者内对照。上述仅是测量任务设计；实际刺激强度、时长及操作需由负责研究团队审定。
